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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新学期各级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

《金沙官网各级领导干部听课制度》(东农校发〔2014〕67号)文件要求,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2次,党政机关部门负责人每学期2次,学院书记每学期3次,院长、教学副院长每学期5次,教务处处长、副处长每学期5次。现将本学期听课工作安排如下。

一、听课评价方式

本学期由于新版教务系统手机端暂未投入使用,本次仍需登录网页(http://zhjwjs.neau.edu.cn/)进行选课、评课。可提前用电脑端进行查课选课,深入课堂听课时,用手机登录网页进行评价。新版教务系统评教功能(网页端)使用说明见附件。

二、听课安排

1.开学听课

2月27日,全体学生全面开启线下上课,校领导,学生工作部、团委、教务处、实验室管理处、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部门负责人深入课堂听课。2月28日至3月3日,其他党政机关部门负责人听课。

2.日常听课

(1)2-4教学周(3月6日—3月24日)。

办公室、工会、科学技术处、招生就业处、审计处、实验实习与示范中心

(2)5-7教学周(3月27日—4月14日)。

组织部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、后勤管理处、图书馆、校友工作办公室

(3)8-11教学周(4月17日—5月12日)。

宣传部、统战部、研究生院、发展规划与学科指导处、保卫处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

(4)12-15教学周(5月15日—6月9日)。

纪委办公室、离退休工作处、人事处、财务处、国际交流合作处、社会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

(5)根据“双一流”建设动态监测指标及教育部关于印发《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》的通知(教社科〔2018〕2号)的要求,高校党委书记、校长,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、科研工作的校领导,对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,每人每学期至少听1次课。学生工作部、团委、教务处、实验室管理处、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学院各级领导干部,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在学期内完成听课任务。

学校将定期统计各级领导干部听课情况,分析、反馈和通报听课情况。

联系电话:55191380 55191135

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

2023年2月24日

发布机构:网上投稿 | 责任编辑:李会佳 | 发布时间:2023-02-24 12:55 | 浏览人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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